漯河市特殊教育学校 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一 、学校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构成情况 二、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 名词解释 附件: 2018 年度部门预算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根据《漯河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市级部门支出预算编制口径的通知》(漯财预[2017]85号文)的要求,我校认真遵循2018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与原则,从学校实际情况出发,科学安排各项收支,现将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漯河市特殊教育学校成立于1991年,实行九年义务教育,依据教育部颁布的《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程》制定办学方针,实施教育教学管理。我校属财政全供单位,依法成立工会。根据《漯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漯河市教育局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通知》(漯编[2016]166号文)核批学校编制45名,2017年12月实有在职人员47人,退休人员20人,遗属1人。2017年秋季共有13个班,在校生93人。学校占地面积3366m2,建筑面积4551 m2,机动车数量0辆。学校法定代表人:王淑丽;财务负责人:王淑丽;预算编制人员:李静;联系电话:03952124357。 二、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主要任务是:坚持以德育为首、教学为中心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内部精细化管理,以实施标准化建设和均衡发展为契机,不断优化学校办学条件,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和均衡发展。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总计 785.60万元,支出总计785.60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75.06万元,增长28.67%。主要原因:2018年增加了人员经费的拨款。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785.60万元,其中:2017年部门预算结转30万元,财政拨款收入653.3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 0万元,中央省提前告知转移支付102.30万元,专户管理的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785.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0.60万元,占89.18%;项目支出85万元,占10.8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653.30万元。与 2017 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141.65万元,增长27.68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的支出及人员经费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653.3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特殊学校教育支出492.71万元,占年初预算75.4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9.89万元,占年初预算1.5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1.47万元,占年初预算10.94%;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4万元,占年初预算1.37%;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7.41万元,占年初预算4.20%;住房公积金支出42.88万元,占年初预算6.56%。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53.3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25.52万元,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遗属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27.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校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7年减少 0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8年,我校拟组织对资源教室建设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30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漯河市特殊教育学校 2018年4月19日 |